离婚协议书
原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原因
经双方协商,决定以双方感情不和,不能共同生活为原因离婚。
二、离婚协议内容
1.财产分割
双方房产、存款、车辆等财产均是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后原则上一半归男方所有,一半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在离婚后30天内将女方份额中的全部财产划到女方的账户上。
补充说明:
(1)原夫妻双方现有的房产为共同所有,男方获得所有权,男方应向女方赔偿5万元人民币。
(2)存款及金融产品均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方应将其全部划到女方的账户上。
(3)男方名下所有的车辆应全部归女方所有。
2.子女抚养
原夫妻共同育有一个女儿,女儿抚养由女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月初将女方及女儿的生活费划入女方账户。
补充说明:
(1)女儿在完成学业后,抚养权转回男方;
(2)女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得到原夫妻协商一致的同意方可接受抚养;
(3)原夫妻双方应尽量避免在女儿面前发生矛盾及口角,同时应共同关注女儿的学业和生活。
三、离婚后的责任与义务
1.离婚后,原夫妻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骚扰或干扰彼此的正常生活,不得影响子女的正常成长。
2.如原夫妻双方有违反离婚协议的行为,应当另行协商;
三、陈述及签字
原夫妻双方已经详细了解了离婚协议内容,完全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的期限内原本婚姻的法律关系即告终止。
签署人:
男方(签署) 女方(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