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纠纷的管辖问题涉及到诉讼双方的居住地、协议签订地、物业所在地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很难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首先,按照区划管理的原则,涉及到行政区域内的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应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的管辖范围包括该行政区内的所有法院。因此,当事人可根据自己所在的行政区域确定管辖法院。
其次,如果协议当事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中已约定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或由指定的仲裁机构解决,则应首先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
此外,如果涉及到异地房屋和土地等物业的拆迁补偿纠纷,则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规定,提交管辖地的法院或者协商或调解机构进行处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管辖地的法院可能并不是房屋所在地所在的法院。
总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的管辖问题需要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当事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寻求维权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