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儿一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是离婚后需要解决的一项紧急问题。在我国,离婚的父母双方在抚养子女的问题上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共同协商确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孩子的利益及生活实际情况,依法判决抚养权。
在离婚的情况下,通常抚养权会划分为主要抚养权和副抚养权。
1、主要抚养权:主要抚养权通常由子女的生活、教育、健康等问题主要有责任的一方拥有。如果母亲担当了孩子很大一部分的生活照顾任务,例如孩子的睡眠、饮食、健康、教育等,母亲可能会获得主要抚养权。
2、副抚养权:副抚养权通常由未获得主要抚养权一方拥有,可能包括周末、假期等时间。副抚养权的分配是为了使父母双方都能与子女保持联系,共同关心和教育孩子。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抚养权落在父母哪个人手里,都应该以子女的生活、健康和教育为主要考虑因素,父母双方应该共同协商并尽量达到共识。同时,父母双方应该承担他们在子女抚养过程中的相应责任,会尽最大努力为子女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