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公证,也就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了关于房产的分割、转让、赠与等事项,并在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的一种离婚方式。通常来说,协议离婚房产公证是没有纠纷的,因为离婚双方已经就所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经过公证机关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可能出现一些争议或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房产权证归属问题
在协议离婚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房产如何分割或处理,比如卖给别人、一方赠与另一方等。但是,由于房产证上的所有权归属只有一份,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方案无法达成一致,就会涉及到房产权证归属的问题。这个时候需要通过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调解,找到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
2. 分割价格问题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了关于房产的分割协议,但是对于房产的价格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来判定房产的真实价值,从而对于二者持有的房产价值进行合理地分割。
3. 签订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
在签订完协议之后,双方需要将协议进行公证,然后进行义务的履行。但是,有些夫妻在签订后存在着协议不履行的情况,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对方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总体上,协议离婚房产公证的纠纷是比较少的,但是无论怎么选择离婚方式,离婚终究会对双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和伤害,因此,希望大家在选择离婚方式的时候,慎重决定,尽量选择和平离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