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离婚必须经过法院程序才能够生效。而在这个程序中,调解协议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当调解协议面临对方不出面的情况时,离婚并不能够自动生效。
首先,法院会认为,离婚是一件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大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来处理,这意味着必须尽可能地确保双方的知情权和权利保障。
其次,在调解协议中,对方不出面会对协议的制定和执行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在双方都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无论协议达成与否,都无法保证对方后续的态度和执行情况。这也容易导致更加复杂的问题出现。
因此,无论对方愿意不愿意出面,调解协议依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法院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法律程序。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程序中,调解协议只是其中之一。因此,如果对方不出面和协商无果等情况,也并不意味着肯定无法离婚。此时,可以根据婚姻法中规定的其他离婚理由,进行其他法律程序。当然,在任何情况下,婚姻委员会和法院的调解仍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更好地保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