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流行音乐的代表人物之一,王菲在职业生涯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尽管她成为了公众人物,但她也是一个母亲。她于2006年和前夫李亚鹏生了一个女儿李嫣。然而,她在2011年提出了对女儿的抚养权。这一决定引起了公众对她和女儿情况的关注。
首先,王菲是一个有明显个性追求的女性,她经常被认为是一个“另类”的歌手。她不喜欢被别人干涉自己的决定,并希望获得个人自由。尽管她从未公开表达过她的想法,但她或许认为,抚养女儿需要在很大程度上牺牲自己的自由和独立性,而这对她的价值观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其次,王菲是一个非常私人的人。她拒绝向媒体披露任何关于她家庭和个人生活的细节。她感到女儿的抚养权是她的私人事务,并不应成为公众关注和评论的焦点。她可能认为把女儿带到公众视野的风险性非常高,并且可能对女儿的生活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最后,王菲也是一个非常专注于她的工作的人。她的音乐生涯一直以来都非常成功,她在亚洲音乐界的影响力可谓是无人能及的。同时,王菲也是一个演员,她参演过多部电影,也是一名商业代言人。她可能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照顾女儿,同时也能努力工作,为女儿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和更丰富的生活。
总之,王菲对女儿抚养权申请的原因是个人和私人的。她可能认为她有能力在不失去自由和独立性的情况下照顾女儿,同时也不希望将女儿置于公众舆论的风头。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王菲选择了为女儿争取抚养权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