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赠与子女是指离婚双方自愿将一定数额的财产赠予子女,以弥补子女在离婚中的损失。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协议离婚赠与子女必须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并且应以书面形式签署,具备合法性。
其次,赠与物品必须属于离婚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双方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物品必须明确,不得出现歧义或纠纷。
第三,赠与物品的数额应该合理,不能过多或过少。过多的赠与可能会对离婚财产分割造成影响,而过少则难以弥补子女在离婚中的损失。
最后,赠与应该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能危害子女的健康和安全。
总之,在协议离婚赠与子女时,双方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并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这样才能达到减少离婚纠纷和维护家庭和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