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在城市发展和改造中,旧城区或老旧建筑等需要拆迁的地方,政府为了安置居民在拆迁过程中提供的住房。但是,很多拆迁安置房都存在办证问题,导致业主不能正常居住或出售。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首先是与相关部门沟通。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或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此类问题,表达自己的诉求,一般情况下他们会提供有关手续和流程的解释。如果需要证明材料,可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明材料。
其次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委托律师,向相关部门发出书面告知并要求解决问题;如果这种方式不行,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解决。如果取得法院判决后,相关部门依然拒绝承认,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上级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还可以向媒体反映这一问题。通过媒体的力量,可以将问题公之于众,引起社会关注,迫使相关部门采取行动,解决问题。但是,在采取这种方式时需要注意,需要事先掌握充分的证据,避免出现事实不属实等情况。
总之,采取以上措施是有效的办法,但是有些不同的方法可能适合不同的情况。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只要积极寻求渠道,保持耐心和决心,相信问题最终都会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