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种离婚方式,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而制定,也是一种能够得到法律认可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签订后,需要由当事人去法院宣判,以此使离婚协议生效。以下是如何去法院宣判离婚协议的步骤:
1. 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去法院宣判离婚协议之前,需要准备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如果有子女需要确定抚养关系及抚养费、赡养费之类的协议要准备好。
2. 填写协议审查申请表。填写协议审查申请表时,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填写真实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信息,还要注明宣判的内容类型和所涉及的案件类型,同时需备注上已经达成协议。
3. 提交申请并接受法院审查。法院收到协议审查申请表后,将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法院将会安排时间在法庭上对离婚协议进行宣判。
4. 参加宣判庭审。在庭审上,夫妻双方需要现身参加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同时,在庭审中夫妻双方有必要明确表示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离婚并达成协议。
5. 签署协议及结案。如果法院确认夫妻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真实有效,双方就需要在法庭上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然后完成结案手续,离婚协议便正式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宣判是一个比较正式的程序,并非协议就生效。因此,在签订协议前,建议夫妻双方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在提交申请之后,亦要认真接受审查,相信只要一切符合法律规定,就能得到法庭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