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冷静期是指在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之后,须经过一定时间的思考和沟通,以确保离婚决定是理性和自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离婚协议冷静期的最短时间是一个月,最长时间为三个月。
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如需修改协议内容,也应该在此期限内完成。因此,在冷静期内签字属于无效行为,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前签字,这样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是在冷静期后才签字的,其效力是存在的。虽然离婚协议是一份私人协议,但是在法律效力方面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未遵守婚姻法的规定和程序,签署的协议经法院审理后也可能无效。
因此,建议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应该在冷静期后进行,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同时,也应该遵守婚姻法的规定和程序,以避免因违法操作而导致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