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父母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该给予适当的抚养人,其中男性父亲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判决。 但是,男方获得抚养权的情况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主管机构更为偏向于母亲,认为母亲更适合照顾孩子。
北京市目前实际上实行的是以保障孩子利益为原则的抚养权判决,而不是单纯的男女划分,根据具体情况来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男方申请抚养权,需要证明其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并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同时,男方需要证明母亲或者另一方抚养人对孩子存在不良的行为或者生活习惯。
在北京市,法官通常会给予男方父亲独立或者共同抚养权,前提是能够证明自己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能力来照顾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例如,男方可以提供自己的住房以及稳定的经济来源,证明有能力为孩子提供稳定和良好的生活条件。
总而言之,男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并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生活环境等方面的保障,同时证明母亲或者另一方抚养人存在不良行为,才有机会获得抚养权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