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女婿是否有份一直是一个争议性较大的问题。一方面,一些人认为女婿没有权利享有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因为拆迁补偿款是补偿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而女婿与原拆迁户并无亲属关系,不存在合法权益的关联。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女婿有分配拆迁安置房的权利,因为他与原拆迁户结婚了,是家庭成员之一,因而应该享有家庭分配的权利。
事实上,女婿是否有分配拆迁安置房的权利,应该按照当地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拆迁补偿款及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案均由当地政府或拆迁安置工作组制定,并经过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实施。如果当地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女婿有分配拆迁安置房的权利,那么女婿就有份。
不过,即使当地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女婿有分配拆迁安置房的权利,女婿也不完全没有分配的可能。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原拆迁户和女婿的关系比较融洽,且原拆迁户同意将拆迁安置房分配给女婿,并得到了工作组或政府的认可,那么女婿可能会得到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女婿是否有权利享有拆迁安置房的分配,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以违法、非法手段争夺拆迁安置房。只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因为违法手段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