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如果夫妻双方要进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书面证明,应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加以确认。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离婚原因、财产分割、抚养权、赡养费等离婚相关事项。
2. 身份证明:夫妻双方应分别提供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3. 结婚证书:需要提供夫妻结婚证书,证明双方曾经缔结合法婚姻关系。
4. 户口簿:提供夫妻的户口簿,说明现在的居住地址和婚姻关系。
5. 财产证明:提供夫妻双方的财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车辆证明、银行存折、股票证券等证明财产的相关材料。
6. 子女身份证明: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出生证明等。
这些材料是进行深圳协议离婚必需准备的,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请律师协助处理离婚事宜。同时,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也需要准备好心理和情绪,保持理智和冷静,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