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当离婚一方与另外一方达成离婚协议后,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过程。将离婚协议公证后,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避免协议中的争议和无法执行。
离婚协议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选择公证机关。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查询当地的公证处或公证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办理公证的地方。
2.提供相关材料。离婚协议中必须包括离婚双方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共同财产处理协议等相关材料。在办理前应做好准备并提供齐全。
3.公证员审查材料。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离婚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4.当事人签字。 离婚当事人参加公证过程,确认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签署离婚协议等涉及自己权益的协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意见。
5.公证员出具公证书及存档。公证员当场出具公证书,并存档备查。
离婚协议公证既可以在人民法院进行,也可以在其他公证处、公证所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公证只有在协议双方之间的协议得到签署、公证并生效后,才能够发挥作用,否则失去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在法律上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公证可以确保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防止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当事人或代理人亲自前往办理,办理过程大致相同,但注意事项和流程需要根据当地公证处或公证所具体情况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