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但是并没有规定在未婚情况下的孩子抚养问题。因此,在未婚情况下,如果女方谈恋爱了,是否还有抚养权,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女方与孩子的生物父亲没有达成协议,女方是可以享有孩子的抚养权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未婚的母亲对孩子的抚养权享有优先权,而且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女方因为谈恋爱而失去抚养权。因此,如果母亲是单独抚养孩子的,那么她的恋爱行为与抚养权是没有关系的。
其次,如果女方有了新的伴侣希望与其孩子一起生活,那么需要获得孩子的生物父亲的同意。否则,这样的行为将被视为侵犯生物父亲的抚养权。除非生物父亲自愿放弃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权利,否则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决定应该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和决定。
总之,女方谈恋爱并不会影响她对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没有生物父亲的同意,女方不能将孩子与新恋人生活在一起,以免侵犯生物父亲的抚养权。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在恋爱时,也要努力保证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教育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