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双方所达成的一种协议,其内容主要是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做一个明确的规定,以达到离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有时候离婚协议书并非能够永久地维持离婚取得的法律效力。
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其失效,致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和规定。比如说,当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分配违宪、子女抚养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原本并未被包含进离婚协议中的重要问题发生了变故,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离婚协议书失效。
此外,离婚协议书的失效还可能与当事人的自然人权利、民事权利或法律权益受到侵害有关。比如说,如果某一方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着非正当利益被侵害,或者行为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导致其离婚协议书失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失效主要是由于离婚协议与法律相违背,或者离婚协议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需重新进行协商和规定。无论是协商、起诉还是重新制定协议,双方应当有足够的诚意解决问题,达成公平、合理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