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要在当事人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办理。因此,如果双方户籍在不同省份,原则上需要分别到各自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离婚意向,并且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书,在协议内容及签字盖章方面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向其中一方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协议离婚申请。民政部门会协调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联合核实离婚事项,并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如果办理顺利,也可以实现跨省申请协议离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特别是需要具备明确离婚事由、离婚赡养子女、分割共同财产等规定要求。如果双方因为不同意或者争执发生裁判离婚,则需要前往法院立案并且必须在准备好材料后亲自到法院办理手续。
总之,跨省申请协议离婚并不是不可能的,但是需要注意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规定,同时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如果有疑问或遇到困难,建议咨询相关民政、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以便更好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