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安置房并不一定是红本房。红本房是指在新中国成立前建造的公房,为了方便管理和保障房产权,使用红色封面来标识其房屋性质。而政府拆迁安置房,则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拆除旧城区、棚户区等,为了安置居民而修建的住房。这些房产就是政府拆迁安置房。
政府拆迁安置房相比红本房,有以下几个区别:
一、产权来源不同
红本房的产权来自公有制,而政府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所有。
二、管理方式不同
红本房属于公有房产,由政府或相关部门来管理;而政府拆迁安置房虽然也是政府所建,但是通常在建造后,交给合作的社区或物业公司来管理。
三、售卖方式不同
在政府拆迁安置房建造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所划拨的土地是否商业性质等情况,这些都会决定政府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出售。如果政府决定出售政府拆迁安置房,会采取公开竞拍或摇号的方式进行。
总体而言,政府拆迁安置房与红本房在产权、管理和售卖方式上都有所不同。然而,政府拆迁安置房对于城市化进程和居民安置都有很大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