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是辽宁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辖区内共设有8个区和4个县级市。因此,若要离婚,需要前往该市所在的区或县的民政局办理。
鞍山市区共设有4个区和1个县,分别为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和台安县。根据民政部门的规定,离婚需要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因此,在鞍山市区范围内,如果双方户籍均在市区内,则应该前往双方户籍所在的区的民政局办理。
在鞍山市区内,四个区都设有民政局,具体位置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或者拨打当地咨询电话了解。一般而言,民政局的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但具体的办公时间和地址等信息可能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请在前往之前进行核实。
除了鞍山市区内的民政局外,如果双方户籍在市区以外,例如在鞍山市的县级市内,则应该前往该县级市的民政局办理。鞍山市内共有4个县级市,分别是岫岩满族自治县、海城市、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和本溪满族自治县。同样,民政局的地址和办公时间等信息也需要进行核实。
总之,在进行离婚手续之前,需要确定双方户籍所在地,并前往该地的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应该准备好相关证件和申请表格,遵守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便顺利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