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在民事诉讼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留存。留存的方式有多种,以下是三种常见的方式:
1. 存档:离婚协议书可以存档,存档的方式通常是将其交由当地的司法机构或公证处进行存档。存档的目的是为了证明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是为了方便以后的查证和使用。
2. 备案: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进行备案。备案的方式通常是将其提交给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备案的目的是为了使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以便在未来进行维权时具有参考和证明的意义。
3. 自留副本:另外一种方式是让双方自行保留一份副本,以备未来使用。自留副本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每一项内容都十分清楚明确,并且要分别保留原件和副本,以防万一。
总之,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离婚协议书的留存都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才能保证协议书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在未来的生活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