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退还挪用的公款,虽然可以作为从轻、减轻刑罚的情节之一,但并不一定能够取保。
具体来说,取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被拘留的人有固定的住所、工作或者其他保证不逃脱、不危害社会治安的措施,并且不逃避应诉。如果被拘留的人积极退还挪用的公款,并且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等证明不会逃逸等条件,那么可能被允许取保候审。
不过,退还挪用的公款并不是越多越好,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影响恶劣,即使退款数额占涉案金额的比例很高,也不一定能取保候审。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起诉,也不一定能够取保。
总之,退还挪用的公款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不是保证可以取保的绝对因素。最重要的是遵守法律,不要触犯刑法,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