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关于婴儿的抚养权是一大关注点。对于夫妻双方,能够合理协商并达成共识是理想的结果。但如果无法协商,如何安排婴儿的抚养权?这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属于父母双方,如果父母双方均具有抚养条件,则应当共同行使抚养权。如父母双方无法协商或达不成共识,可通过法院进行解决和裁决。因此,夫妻双方协商处理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父母双方都希望获得婴儿的抚养权,其实就要考虑到谁更适合担任抚养人的问题。较小儿童对母亲的依存比较强,因此被法律界普遍认为是需要以母亲为主要抚养人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在协商时,可以考虑给予父母中的一方更多的抚养权,但另一方仍然有权参与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这样可以减少因抚养权产生的争议和摩擦,也可以给孩子更良好的成长环境。
总而言之,对于离婚后的婴儿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应尽量协商并达成共识。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则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抚养权的归属应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前提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