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书,以书面形式表达离婚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监护、探望等方面的意愿和约定。其生效条件如下:
1. 双方自主协商达成一致。离婚协议书是在离婚双方自主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能生效。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协议书的内容,协议书则无法生效。
2. 结婚登记地司法机关认可。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结婚登记地的司法机关认可后生效。如果未经司法机关确认,则协议书无效。
3. 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则无法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种自愿达成的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得到结婚登记地的司法机关认可才能生效。双方应当在协商过程中充分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选择合适的方式达成协议,以实现双方的合理诉求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