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在办理离婚协议时,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书写一份离婚协议。下面就是一份简单的天津办理离婚协议的示范,供大家参考。
离婚协议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甲、乙方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配。
2.甲、乙方从婚姻共同财产中各领取自己名下的财产,具体如下:
甲方领取的物品:
乙方领取的物品:
3.甲、乙方共同持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产权的转让、精简等问题。
4.甲、乙方自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不得相互承担债务。
二、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
1.子女的抚养权由乙方与甲方约定,甲方享有子女的探视权。
2.甲、乙方应协商好子女教育、医疗及日常开支等经济问题的解决办法。合理分担孩子的费用并出具资金证明。
三、离婚的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应于自愿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3.双方离婚手续完成后甲方与乙方的法定婚姻关系解除。
4.双方不得因婚姻关系纠纷相互跟踪、骚扰、恐吓或者以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五、其他
1.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依照天津市《民法通则》的规定或者双方再次协商的约定处理。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日期: 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