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双方离婚协议的各项内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那么,一个问题是,离婚协议书签完还要公证吗?
答案是:不一定需要。因为公证是指公证员对一项法律事实或证明事项的证明、鉴定和保管,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说,只要双方愿意并且签字、盖章,即视为协议生效,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
不过,如果离婚协议书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房产过户等内容需要进行产权证明等相关手续,就需要公证。公证可以提供证明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帮助避免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
此外,离婚协议书也可以选择进行律师见证,由律师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律师见证的价值在于,既可起到公证的作用,又能够对离婚事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避免出现后期的法律风险。
总之,对于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书仅涉及双方协议的约定,且无需产权证明等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手续,那么就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但如果涉及到需要公证的手续,或者担心双方之后出现争议,建议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