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后,经过法院的审查确认后离婚的一种方式,既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也可以在法院申请办理。
首先,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书等,具体要求可电话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其次,民政部门是办理离婚的主要机构,各地通过不同的简易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双方前往当地民政局门口的大厅领取离婚申请表并填写。
2. 双方到服务窗口提交离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同时填写《协议离婚协议书》并在该表上签名。
3. 民政工作人员审核协议内容和材料,如未发现问题,即可进行离婚登记。
4. 离婚申请被立案后,民政部门会出具《结婚证注销证明》,夫妻双方持此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另外,如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协议内容存在争议,可通过法院提出诉讼,并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处理。此时,需要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供离婚协议书等证据,法院会依法进行审判并判决离婚,夫妻双方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总的来说,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简单、方便,民政部门是主要承办机构,但如遇到协议内容纠纷或无法协商一致,需通过法院离婚。建议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前先充分沟通、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