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国家权力机构的一部分,其职责是管理并审批婚姻、离婚等民事事务。离婚是夫妻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需要到民政局去办理。那么,民政局是可以发离婚证和协议书的。
首先,民政局是能够发放离婚证的。离婚证是证明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的法定证件。在离婚协议书达成一致后,夫妻可携带协议书及各自有效证件,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离婚证。离婚证上会详细注明离婚的时间、地点及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相关事项。离婚证是法定证件,能够证明夫妻已经离婚,且有法律效力。
其次,民政局也可以发放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夫妻达成离婚意愿后,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会详细规定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相关事宜。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重要证明材料之一,是夫妻协商解决离婚纠纷的重要依据,也是民事诉讼的关键证据之一。
总之,民政局是能够发离婚证和协议书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由于离婚手续繁琐,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夫妻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妥善协商,寻求四方面的意见,尽可能达成谅解和协议,以便顺利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