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冷静期是指在离婚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要求在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双方均有权取消协议的规定。这个期限也被称为反悔期。
在中国,目前并没有官方的离婚协议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应当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法律强调离婚协议的自愿性和达成协议的要求,同时要求协议的有效期至少应当为一个月。这个规定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却不能算是离婚协议冷静期。
在某些省市,部分法院可以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给予一定的反悔期。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在一次民间疫情外交中表示,可以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给予15天的反悔期,让当事人反悔重新考虑离婚的结果。但是这种做法暂时还没有得到全国推广。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协议冷静期是大多数离婚家庭自己协商并实行的。离婚是一件艰难的过程,需要双方沉入到深思熟虑,评估利弊,做出决策。因此许多人希望通过制定离婚协议冷静期,给双方一些时间进行冷静思考,在确定决定之前,尽可能的达到不后悔的目的。
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该如何有效制定离婚协议冷静期呢?可以通过协议中规定自愿冷静期,这样即使没有法律约束,也可有效防止冲动离婚,应对反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