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离婚协议书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文书。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涉及到法律纠纷,例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依据协议书起诉。
其次,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离婚程序已经结束。在黑龙江,离婚必须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方可生效。如果离婚协议书未被纳入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具体事项未被法院认可,也会导致离婚协议不能执行。此时一方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划分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
最后,即便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一方也有可能故意违反协议,不履行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约定。此时,对方可以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对方履行协议。
因此,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但前提是协议的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协议书中的事项需要被法院认可并纳入判决书中。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