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公证协议是离婚夫妻就子女抚养、监护、探视等事项达成一致后,由公证机关对其达成的协议进行公证,以便于在以后实施时依法受到认可和执行的一种方式。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离婚孩子公证协议的范本,仅供参考:
离婚孩子公证协议
公证申请人:甲方(母亲)和乙方(父亲)
公证受理机关:XXX公证处
公证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兹夫妻双方就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监护、探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经协商一致,现提出公证申请并约定如下:
一、关于子女抚养
1、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权由甲方行使,乙方可以在合理的情况下对子女进行探望和抚养。
2、抚养费:甲方和乙方双方按照各自的财产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共同负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生活安排:甲方对子女的饮食、住宿、教育等方面的生活安排负主要责任,乙方在合理范围内可以参与决策和协助执行。
二、关于子女监护
1、监护权归甲方:子女监护权归甲方行使。
2、探视时间:乙方可以在每周的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某些时间与子女见面,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双方协商确定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3、通讯方式:乙方可以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子女进行联系和沟通。
三、其他约定
1、关于住房:子女的住房安排由甲方负责,并向乙方通报住址和联系方式。
2、关于教育:甲方和乙方都应对子女的教育进行关注和支持,共同制定子女的教育计划和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时规定的教育要求。
3、其他事项:其他双方合理关心的事项可以随时进行协商和调整,达成新的共识之后应及时进行公证备案。
本协议自公证日起生效,其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遵守协议的义务由公证机关见证并认证,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诉讼解决争议并提供本协议公证材料作为证据。
公证申请人: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公证机关: XXX公证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