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主要包括离婚的条件、离婚后财产的分配、抚养子女和探望子女的安排等内容。离婚协议书一般需要手写3份,分别由双方离婚当事人以及法院保留备案。
首先,为什么需要手写3份离婚协议书呢?这是因为一方离婚协议书被另一方撕毁或者篡改的情况时,其它两份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发挥作用。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也会查看该协议书的内容来进行判决。因此,手写3份离婚协议书可以提升整个离婚协议的可信度和纠纷解决的有效性。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词句应该准确清晰,要求内容中不得有漏洞和不透明之处,以免留下疑点和纠纷。甚至可以考虑请专业的律师来协助编写和审核。
最后,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必须保持冷静理智,不能在感情上过于纠缠,否则很容易形成讨价还价行为,协议书签订后也很容易因为感情纠葛而追回或不执行。因此,当事人应该尽量客观理性,依循法律规定制定协议书,切勿抱有过高的期望或抱怨心态。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具有极高的风险性,因此需要经过慎重思考和复杂计算。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对于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未来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双方离婚当事人必须亲自参与,珍惜这份机会,尽力达成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协议内容,化解离婚过程中的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