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在任何地方都是违法的,无论是在上海还是其他城市,这都是明确规定的。挪用公款指的是在公职人员担任公职期间,将属于国家、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的资金、财物等用于自己的私人用途。这种行为既有道德问题,也有法律问题。
挪用公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该受到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对于挪用公款的公职人员,还应该受到政务处分。
在租房方面,公职人员需遵守公务公开、公车私用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务用车仅限于公务活动使用,禁止用于私人事务。如果公职人员在上海租房时使用公款支付租金,如果无法证明属于公务活动,则可以被视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总体来说,挪用公款的行为是违法的,不受地域限制。公职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将公款用于自己的私人用途。同时,他们也应该遵守公务公开、公车私用等相关规定,确保公职人员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