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议离婚的书面证明,其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的事由、双方离婚的方式、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关系及财产的分割等重要内容。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法律依据,不仅能在离婚程序中起到证明双方离婚意愿的作用,同时也是离婚后约定权利义务的书面证明。
虽然离婚协议书的主要目的是用于证明离婚的法律效力,但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被作为分居的证据。比如,在夫妻因感情矛盾而分居期间,因某些原因需要证明双方已经分居,此时,离婚协议书可以成为证明双方分居事实的有效证据。因为,离婚协议书涵盖了双方约定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分居相关事宜,证明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就等同于证明双方已经达成了分居协议。
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离婚协议书,还需要其他证据一同证明双方已经分居。比如,双方的居住地址、银行账号、电话号码、生活情况等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有力地证明双方确已分居,从而支持离婚协议书的作用。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作为分居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是分居证据的一部分,还需要其他证据的配合,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