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征收拆迁而被安排的住房,一般由政府或企业提供给被征收人居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改拆迁安置房的名称,这时需要进行相关的手续。
首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拆迁安置房产权证》
2.被更名人的身份证
3.更名协议书
然后,进行以下步骤:
1.联系拆迁公司或相关部门,向其表明更名意愿。
2.填写《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更名申请表,取得拆迁公司或相关部门的同意。
3.准备更名协议书,由原产权人、购买人、被更名人(新产权人)、拆迁公司或相关部门签署,注明房屋产权人更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4.提交全部材料,拆迁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更名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更名手续前,应确认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完成,并且相关费用已经支付清楚。同时,在填写申请表和更名协议书时,应认真核对申请人信息和房屋信息,确保正确无误。
总之,拆迁安置房更名手续相对简单,只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应材料,进行相关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