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决定》,2019年7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修改宅基地条例,把“不得经营、出租、转让”等限制性规定,修改为“不得违法出租、转让、转让租赁、转让抵押、转让不动产登记及使用的、影响宅基地规模和质量、损害生态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宅基地”。
这一政策的调整意味着,农村宅基地有望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包括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型农村企业等商业性活动。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农村宅基地都可以进行商业经营。具体经营方式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如需要经营商业活动,需要进行审批手续,获得相关的执照和许可证。
此外,农村宅基地经营商业还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影响宅基地的质量和规模,不能损害生态环境,不能危及人身安全。这些要求都需要在经营中严格遵守,否则将会面临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农村宅基地在新政策的支持下,可以进行一定的商业经营,但需要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只有掌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才能有效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