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和公租房是两种不同的住房类型。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补偿的住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住房,通常由政府或开发商建造,所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政府或开发商。而公租房是指政府通过投资或合作方式,建设或购买、改建后归统一管理,然后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等出租的住房。
虽然两者的性质和来源不同,但是它们都是为了解决人们的住房问题而设立的。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对于因为城市建设需要而要求拆迁民众的一种承诺和补偿,这种方式能够比较好地处理因城市建设而导致的社会矛盾。而公租房则是出于政府的公共福利责任,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同时也能够起到调节房价的作用。
总而言之,拆迁安置房和公租房都是为了解决人们的住房问题,但它们的性质和来源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自的功能和用处来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