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是中国南方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着较高的发展水平和繁华的经济。然而,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有些老旧的房屋需要被拆除。因此,南宁市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拆迁政策,并向拆迁户提供了安置房。下面就南宁市拆迁安置房的买卖进行介绍。
一、购买安置房需符合的条件
拆迁户,在领到安置房产权证后,可以将安置房进行买卖,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已经入住了安置房;
2、安置房已经产生了房产证;
3、已经缴纳了所有的各项税费、水、电、燃气、物业费等。
二、南宁市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利用凭证
拆迁户在领到安置房产权证后,就成为拥有房产的业主,可以进行房产的买卖。而安置房产权证是所有权人对该物业享有支配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利的凭证。其功能为:证明房产权利的现状和状况,享有相关权利和权益,保护所有人的权益。
三、南宁市拆迁安置房买卖的程序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签订合同之前进行详细的了解房屋的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房屋的产权证等信息。
2、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在写好房屋买卖合同之后,需要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首先需要双方协商一定的过户费用,然后进行挂号和过户手续。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后,新的买家需要换取新的房产证,所有权才转移给新的业主。
3、缴纳相关税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四、温馨提示
在南宁市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产买卖手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认真了解安置房的相关政策,以免被不法商贩欺骗;
3、在进行房屋买卖之前,需要详细了解已购房屋的所有权状况,以免后续出现问题。
总之,南宁市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要注意保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合理地购买和出售安置房,也可以为扶持南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