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协商离婚时,如果有子女,必须制定离婚协议,明确各项权利义务,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教育、生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下面是一些常见内容应当包含的离婚协议:
1.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生活费用的分担:协议中应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由哪一方单独抚养或由双方共同抚养,并约定各自的抚养费用和支付方式。
2. 划分财产:协议中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明确各自分得的财产,如房产、存款等,并约定分配方式。
3. 探视与交往:协议中应约定子女探视和交往的时间与方式,如每周父母轮番探视,寒暑假节假日约定等。
4. 操持子女事宜的共同协议:协议中应约定父母在子女事项上的专有权利和共同协商制。
离婚协议是双方协商制定的,应当尽可能全面细致,确保对子女的最大保障。离婚后的父母也应注意不要用孩子做交易工具,因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是离婚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