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文件,用于规定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等事宜。离婚协议书在当事人签字、盖章、公证等程序完成后,便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其具有法律效力是可以得到认可的。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可以约定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但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不能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在子女抚养和探望方面,不能损害子女的利益。只有在合法、公正、公平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才能有效。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过错,例如双方未真实告知财产情况、恶意隐瞒财产、存在暴力的行为等情况,那么约定的离婚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对女方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且必须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为避免后续法律纠纷,建议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应咨询相关法律咨询机构或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