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相关规定,民政局在离婚时需要盖章确认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其有效性和法律约束力需要得到严格的确认和保障。因此,为了保证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民政局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并在协议书上盖章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协议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民政局将不予盖章确认,双方需要再次协商修改。只有在协议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民政局才会盖章确认,证明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民政局盖章仅仅是证明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而不能代表协议书本身的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盖了章也是无效的。因此,在办理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切实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协商并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书,避免后续出现纠纷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