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任何一种协议不能离婚。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只是对离婚手续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商,但并不能阻止或限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
如果婚姻登记时签订了协议,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出现破裂、争议等情况时,双方可以依据协议内容进行婚姻解除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商。此时,双方可以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但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有的协议可能规定双方离婚后不能再婚、不能重新分配财产等条件。但是这些条款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能被认可。例如,法律规定不能限制离婚后的再婚自由,因此任何契约条款都不能限制这方面的权利。
若协议部分违反婚姻法规定,约定对于协议双方不公平或有悖于道德时,法院不予认可。所以不管双方签的协议内容如何,离婚协议都必须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保障离婚双方合法权益,不能侵犯任何一方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任何一种协议都不能限制或剥夺离婚的权利,因为婚姻是自由选择的、双向平等的合法关系,其解除也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