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的、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以达成离婚的一种方式。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如果无法调解,法院就会进入诉讼程序,最终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
当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离婚意向后,双方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面文件,必须经过双方签名盖章,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事由以及离婚要求:主要包括离婚的原因,离婚方式,分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具体要求。
2.子女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等方面的约定。
3.财产分割方面的约定:包括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和比例,确认财产权属等。
4.其他约定:根据双方需要可以约定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离婚后名字的更改等。
离婚协议书准备好后,双方需前往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获得离婚证明。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书内容达成一致,最终通过民政局的审核后,离婚就可以正式生效。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双方无法就离婚协议书内容达成一致,比如财产分割方面分歧较大等。此时,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根据双方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解释等,作出合理、公正的离婚判决书。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合作,并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最终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作出离婚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