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协议书在签署后发现存在瑕疵或不妥之处,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进行修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是自愿的、平等的、公正的,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其中的某些条款不妥或有误,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寻求解决的方法。如果双方均同意修改,可对协议进行修改并重新签署,以便达成更为合适的协议内容。
当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在法律程序中,法官将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确定其中的不妥之处,并对其进行修改或撤销。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的内容应当合理、公正、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在签署后发现存在瑕疵或不妥之处,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诉讼,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