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建设、发展等问题而安置给拆迁户的住房,目的在于保障拆迁户的居住权利。对于拆迁户来说,异地拆迁安置房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的安身之所,但是,如果他们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支付房款,安置房能否被法拍呢?
首先,异地拆迁安置房属于财产,根据我国《拍卖法》规定,凡是以财产作为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均可作为法拍标的物。按照这一规定,如果拆迁户无法按时支付房款,拆迁安置房就有可能被法院拍卖了。
其次,对于异地拆迁安置房的法律地位,我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是依法授予并经过合法登记的。即使是拆迁安置房,也需要经过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房屋所有权等等。因此,拆迁安置房在所有权方面与普通房屋没有任何区别,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拍卖。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户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房款并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在一定范围内,该房屋是不允许被拍卖的。此时,法院只能通过其他的手段来追讨欠款,而不能将房屋直接拍卖。
综上所述,异地拆迁安置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豁免法律责任的,如果拆迁户因负债等原因无法偿还房款,房屋是可以被法院拍卖的。不过,政府应该尽力协调,避免发生这样的情况,保障拆迁户的基本居住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