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协议,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并予以登记。因此,离婚协议必须提交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
在提交离婚协议之前,当事人必须先完成离婚协议的起草和签署。离婚协议起草时,应该具备法律效力,必须写明离婚各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的原因、财产的分割方式、子女的抚养与监护问题等具体内容。
一旦离婚协议完成,双方应该前往民政局进行审核和登记。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如果发现离婚协议存在法律问题或不完整的情况,民政局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进行修改或补充。
在审核通过之后,民政局会将离婚协议记录在档案中并进行登记。登记完成之后,离婚手续正式生效。
对于是否会对离婚协议入电脑,这取决于不同地区的民政局管理方式。有些地区使用计算机系统来管理离婚协议,以提高审核效率和数据管理的准确性;而有些地区则采用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方式。无论何种管理方式,离婚协议都必须进行审核和登记,以确保离婚手续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