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离婚协议中,一般并不需要提供未孕证明。而这是因为婚姻家庭法并不规定在离婚时需要开具未孕证明,而是依照离婚双方的协议来决定离婚的诉求以及沟通解决方案。
然而,有些地区或是一些特殊情况下,未孕证明可能会被要求提供。例如,在有些地方,离婚时需要经过司法审判,法庭判决也可能要求夫妻双方提供未孕证明。这是因为当一方想要离婚时,可能是因为另一方无法生育,而这种情况下,未孕证明就可以作为证据,直接证明了自己无法孕育。
另外,未孕证明也可能会在谈判离婚协议时要求。例如,如果双方谈判需要解决生育问题(例如离婚后赡养费用的问题等),那么未孕证明就可能被要求提供,作为生育能力或生育问题的证据。
综上所述,虽然一般情况下在中国的离婚协议中不需要提供未孕证明,但有些时候,尤其是在司法审判和谈判协议时,未孕证明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建议婚姻双方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