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作为一个国家级机构,负责保管各种文献档案资料,其中包括个人离婚协议书。但是,具体保留的期限会因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以中国为例,最新颁布的《档案法》第40条规定,各级档案机构应当依法定期接收、采集和保管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档案资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规,离婚协议书等民事文书的保存期限一般为20年,但有些地区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档案局并不负责协议书内容的审查和核实,也不会对相互矛盾或存在争议的协议书作出评断。因此,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必须认真沟通和协商,保证协议书内容无误并达成一致。否则,可能会在日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的保管和保存方面,档案局是一个可信的选项,但在签订协议书前,双方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且必须保证协议书内容的正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