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权的认定一般由法院来进行,主要根据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到了一个懂事的年龄,就应该听取孩子的意见。一般来说,在中国法律上规定,孩子在14岁以下时,父母的意见应该被优先考虑;14岁以上时,孩子的意愿应该被重视。
第二,抚养者的能力。一般来说,抚养者的经济能力、教养能力以及照顾孩子的时间等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更好的成长环境的人一般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第三,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如果孩子生活在一个相对稳定并且能够提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中,抚养方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总之,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具体认定需要因情况而异,主要是根据孩子的意愿、抚养者的能力、以及家庭关系的稳定性来考虑。最终,法院将基于孩子的利益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