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宅基地的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中,由农村居民个人合法占有并保有的,为满足生产、生活、自住居住或者其他合法需求所用的建设用地。
对于常熟市的宅基地,按照《常熟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面积为每户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但不少于250平方米。另外,按照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转让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由集体所有权变为农户的使用权,且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转让,但是不能转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仅限于自用,而不能用于出租、出售、抵押等商业行为。同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建设、使用等,也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农民合法的土地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总的来说,宅基地的面积既需要满足有用性和实用性,又需要与政策法规相符合。在常熟农村的实践中,这一面积是250平方米,而在一些情况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镇政府进行调整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