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附加协议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因此其效力与离婚协议相同。一旦双方签署、备案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该协议就成为了双方的合法约束,是不允许随意反悔的。
但是,如果在签订附加协议之前,双方没有充分的了解和考虑,其中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甚至是一方利用强势地位对另一方进行威胁,迫使其签署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无效的,而无效协议是无法执行的。
如果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附加协议,但是其中某些条款在后期实行中发现存在问题,导致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这时候可以考虑重签离婚协议以解决问题。当然,在与前配偶重新协商时,应该注意尊重双方的合法权益,公平合理地协商解决问题。
总之,离婚附加协议签署时万事小心,双方都应认真考虑每一条款,并遵守其条款要求。如有必要,可以在法律规定下对其进行变更和修改。但是,如果情况严重,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协助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